
如果是营运车辆,交通事故修车有误工费的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三项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修车有误工费的规定有哪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