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公司重整前的债务要还。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后,债务人需要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其计划草案中需包括债权的受偿方案。而在计划通过后,就需要按照该方案进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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