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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跌倒不算工伤能拿工资吗 上班路上不算工伤吗

上班路上跌倒不算工伤能拿工资吗 上班路上不算工伤吗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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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上班路上跌倒不算工伤能拿工资吗 上班路上不算工伤吗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以下是我关于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的回答一、正常情况下都算。《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是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应当构成工伤。但如果是因为本人自己的个人原因造成的,或者说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本人,则不构成工伤了。  二、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二、上班路上受伤不算工伤吗

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注意当申请人属集体争议时,除了提交以上材料,申请人还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2]《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三、上下班路上受伤能算工伤吗

你好关于工伤赔偿中本人工资包括的相关如下工伤赔偿中的工伤职工工资是否包括加班费和奖金,因为所在省市规定和赔偿项目区别。一、停工留薪期《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加班费和奖金。二、一次性补偿《工伤保险条例》和各地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在一些省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也按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所在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66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四、上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上班路上意外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上班路上受伤,如果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不是的,则不算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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