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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深圳公积金提取有限制吗?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取和使用》第四章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的;
(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八)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九)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中的自住住房限于本市范围内。
引用法规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二、离开深圳公积金怎么提取?
退休和销户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其它情况只能按要求取整提取。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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