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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试用期轮岗要和公司签合同吗?
你好,关于公司试用期要签合同吗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如下试用期是算在劳动合同时间内的。而且试用期的长短也并不是完全由企业说了算,双方可以协商,而且劳动法中也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两年以上,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二、岗前培训协议违约金,应该怎么计算
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三、特岗教师聘用协议是什么意思?
1、已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协议的意思是和相关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是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其中一个程序。
2、一般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是
1选岗。义教特岗按所报的岗位科目进行选岗,按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选报岗位学校。应聘者在所报地区的特岗教师岗位设置情况表内选岗。
2签订聘用合同。所报地区的规定各设岗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按照聘用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上岗任教。岗位确定后由城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试岗期和试用期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1、二者的区别如下试岗期只是单位为了考核员工是否合适晋升而留出来的一个期限,一般不包括在劳动合同内且没有工资;试用期是企业和员工相互之间的一个选择期间,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五、岗位发生变化还能再约定试用期吗?
岗位发生变化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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