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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故意伤害误工期护理期
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期为医院病假证明、护理期与营养期为住院期间;如果构成伤残,在判定伤残级别是会同时判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
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二、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1、治疗期间;
2、因受害人身体康复的需要必须的休息时间。该二个部分构成了一般情况下的误工时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当然引起受害人持续误工,在这种情况下,误工费计算至受害人定残前的一日。二、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的计算应当以其收入状况乘以误工时间。如何理解“实际减少的收入”,在此,有两个问题需明确。第一、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第二、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例如有些受害人在受到损害后,其所在单位并没有扣发或全部扣发其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而言,不存在或不存在全部误工损失。在此情况下,受害人没有实际减少的收入就不能获得赔偿。综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在要求进行误工费赔偿的时候,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具体的误工时间,否则的话还是很难获得赔偿的。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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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期一般如何确定
1、员工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该由单位承担,在出院之后需要继续护理的,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来判定生活护理的时间。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或者30%。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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