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江苏省陪产假

江苏省陪产假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0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陪产假在江苏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江苏省陪产假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山东省陪产假规定是多少天?山东省陪产后假规定是什么?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山东省的陪产假多少天,陪产假规定是多少天”问题回复如下目前,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以上是国家规定陪产假是多少天的解答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二、江苏省陪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省陪产假规定的时间是十五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引用法规
[1]《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三、国家规定陪产假有几天,陪产假期数是多少,陪产后假怎么休,陪孩子假怎么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你好,国家规定陪产假是几天,答案如下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陪产假规定 之上海第二十四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陪产假规定 之北京第二十条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所谓“陪产假”是没有规定的,只能休那个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奖励假,女方就不能再休了。陪产假规定

2012之广东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其他陪产假规定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第二十七条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引用法规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二十七条

四、江苏省法定陪产假是多少天

对于醉驾可以保释吗醉驾拘役能保释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醉驾必须入刑,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在判决前,可以争取判处缓刑;在判刑后,在执行过程中,再争取保外就医的可能性,近乎于零。事实上,必须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而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再由拘役所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上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时间短的,手续还在审查中,拘役可能就到期了,现实意义不大。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

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二、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暂予监外执行适用条件】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即醉驾拘役可以保释吗的回答了(一)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苏省陪产假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工资福利法律知识

  • 考勤工资如何计算才正确?
    一、人事考勤周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在双方离婚后,如果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觉得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适合在继续抚养孩子或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
    2025-11-29 3次阅读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未续签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一、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留用劳动者,但未续签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及续签劳动合同的两种情况,不管是首次签订合同还是续订合同均应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在某个阶段曾订立过劳动合同而免除后续的签订义务,因此合同
    2025-11-29 12次阅读
  • 怀请假工资怎么算?
    一、怀孕请假工资怎么算,怀孕请假的工资是怎么算 众所周知,怀孕的女职工是可以请产假或病假的,当然请的假不一样,那么获得的相应的工资就不同。那么,要是怀孕的女职工请病假的话,怀孕请假工资怎么算呢对于女职工在孕期休长病的情况,上海市的有关文件,主要有以下处理原则1、职工应履行请病假手
    2025-11-29 0次阅读
  • 退休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何时能按新工资标准发放?
    一、退休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何时能按新工资标准发放 在今年年中也会有一个重算养老金的机会。但2016年1月至6月办理退休的人员,将重新核算退休待遇,2016年1月份第一次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这一做法仅限在每年1月至6月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能等待2017年及以后养老金调整时
    2025-11-29 4次阅读
  • 加班工资会扣除个人所得税吗?
    一、加班工资会扣个人所得税的吗 需要扣个人所得税。工资组成包括加班费、奖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
    2025-11-28 0次阅读
  • 贺州法律咨询试用期不发工资、欠款纠纷律师收费
    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3、一般来说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2025-11-28 5次阅读
  • 公司拖欠工资,应该去哪里投诉?
    一、公司拖欠工资,应该去哪里投诉?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电话可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021(一些地区没有开通可以通过114查询,有
    2025-11-28 5次阅读
  • 用人单位未发放工资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处理方式" 1、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应当按下列办法来处理劳动者积极与单位协商,要求其给付;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依法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
    2025-11-28 26次阅读
  • 24小时法律顾问咨询有什么用?
    1、加班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小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公司不能违反我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要求员工加班。
    2025-11-28 2次阅读
  • 律师24小时咨询
    一、上班8小时外,又值班8小时,但只给2小时加班费,怎么仲裁 1、加班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小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
    2025-11-28 8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工资福利律师
牛阔
河北乾骧律师事务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在线咨询
董成军
陕西大图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范望平
浙江靖霖(绍兴)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
在线咨询
金啸宇
内蒙古奥星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