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
>
事故分类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01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施工安全是各个行业工程建设中所遇到的安全问题。由于现实中经常发生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因此才要求提供这方面的管理。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事故分类安全生产事故分类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安全事故分类及法律法规

专业分析
安全事故的分类主要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条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温馨提示】
以上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相关的律师,我们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引用法规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3条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原因及处理措施。

1.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分类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2.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预案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

3.其中,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此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故分类安全生产事故分类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法律知识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
孙增
黑龙江百湖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在线咨询
刘迅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在线咨询
吴越
湖北图盛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在线咨询
陈利厚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在线咨询
张红
河北省-沧州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