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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立遗嘱,公证遗嘱要子女到齐吗
1、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
2、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二、老人写遗嘱必备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立遗嘱是遗嘱人按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身后财产的法律行为。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不能反应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所立遗嘱无效3、遗嘱人必须按法定的程序和方式立遗嘱,遗嘱必须合法。
4、如果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以及未出生的胎儿对遗产的应继承份额,那也是无效的。遗嘱人立遗嘱后,如果认为原立遗嘱不妥有权利加以变更或撤销。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撤销遗嘱后卫立新遗嘱的,其财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
三、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四、老人立遗嘱需要哪些程序呢?
1、立遗嘱人意识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
3、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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