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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未过户,又把房子给别人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将房子卖给一个人,没办理过户,后来将房子给另一个人,且办了过户怎么办
1、这种情况叫做一房多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同一商品房重复销售的行为,其实质是一种欺诈行为。
2、从权属管理规定看,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过户手续或合同登记备案的买受人将优先获得该房的所有权,而其他买受人只能依据买卖合同追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约责任。
3、对于开发商存在的“一房二卖”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第(二)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定。
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二、买房落户后,把房子卖了,户口怎么办买房落户以后,把买房的房子卖了怎么办
1、亲属同意迁入的,可以作“亲属投靠”申请迁入近亲属的户口,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办理很麻烦,最基本的需要落户到的户口上的所有人一起去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入。
2、如果单位有招调集体户口的资质,可以将个人的户口迁户单位挂靠。
3、如果没有单位的,可以将户口挂靠在就近的人才市场,可以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及户籍代理,交纳管理费,户口就可以转入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籍(托管)。
三、购房过户未过户,一房多卖怎么办?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在找工作的时候,很多人除了问工资外,一般还要问五险一金怎么交,原因是有些社会保障,往往离不开五险一金,那五险一金怎么交呢,需要到哪里交?五险一金怎么交?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缴费的比例和标标准由工作单位所在地地区的社保局规定。而自由职业人员如果想只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或者是住房公积金,但并不是每个城市的自由职业者都可以缴纳公积金的,而自由职业人员则无法参加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因为这三种保险项目需要用人单位参与缴费,而自由职业人员没有在用人单位工作,不具备缴纳条件。缴费的基数比例也是由工作所在地地区的社保局规定。五险一金需要去哪里交?职工的五险一金费用是由单位代扣代缴,而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人员才应该自己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用。个人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由个人按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月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而目前自由职业人员怎样缴纳公积金费用要本地区是否有将自由职业人员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的相关政策决定,具体的缴存政策及办理流程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四、房屋买卖过户后怎么办理房产过户如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流程如下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本人签字(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第3、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第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五、卖掉房子先过户被骗了怎么办?
律师解答
卖房子先过户被骗了,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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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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