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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谁来?

噪音扰民,谁来?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3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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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噪音扰民,谁来?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噪音扰民是谁管的?

  噪音扰民是归属于环保部门管的,也没有限制,你可以选择报警或者是直接起诉都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58条

二、装修噪音扰民是由谁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因为装修噪音扰民,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也可以和当地城管部门协商解决。
禁止夜间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进行环境噪声污染建设作业,但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抢修、抢险作业和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建设单位违反规定的,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禁止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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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

三、楼下噪音扰民谁管,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
楼下噪音扰民时,可以向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投诉。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属于噪音污染。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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