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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服务站乡村医生有处方权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社区服务站乡村医生一般是有处方权的。法律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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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第二条
二、精神病监护人证明村委会可以开吗?
有的是村委会可以开的比如无民事能力的人,有的不行。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一)爸爸妈妈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二)除爸爸妈妈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三)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开具。
三、省内网上转诊的具体办理流程,相关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省内网上转诊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转诊手续依次到定点医院逐级办理网上转诊手续;携带身份证、新农合证、新农合转诊单等证件办理住院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四、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基本流程、法律依据和办理要求。
1、城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镇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二、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手续
1、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应至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疗待遇。
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办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社保卡》或《医保卡》以及本人有效证件。
2、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三、门诊大病医疗机构的选择
1、门诊大病患者因治疗项目不同,可按规定选择相应的门诊大病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恶性肿瘤的相关治疗限于2所医疗机构,同一治疗项目只限于1所定点医疗机构。
2、在登记有效期内参保人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携带《社保卡》或《医保卡》、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先申请撤销原门诊大病登记,在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
四、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期限
1、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有效期为6个月(从定点医疗机构开具《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之日起计),超过6个月后需要继续医疗的,应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2、恶性肿瘤病人享受大病医疗待遇的期限为自肿瘤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18个月。18个月期满后,因病情需要继续进行肿瘤化疗、放疗的,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期限可以酌情延长6个月。
3、缴纳三险的城保外来人员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医疗待遇。
五、徐州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患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患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负责维护医疗机构的治安秩序。患方所在单位和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医患纠纷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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