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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的代扣税款是哪些?如何缴纳?
你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代扣税款代缴暂行办法有哪些,首先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前款所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为办税人员,由办税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领导要对代扣代缴工作提供便利,支持办税人员履行义务;确定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名单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二、有限公司要缴纳哪些税,法律上如何认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来进行税收的缴纳1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5%缴纳;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
6%、
4%缴纳。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申报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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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三、一个公司没有缴纳税款,怎么举报?
1、这个不交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属于偷税漏税行为吧。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偷税比例10%以下10—
30%
30%以上
3、处罚征管法处罚
①补税
②滞纳金
③罚款偷税数额50%—5倍。
4、刑法处罚
①罚金
1—5倍
②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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