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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属于不同法律领域吗医疗事故发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业分析
医疗事故不一定就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为医务人员;
(三)客体为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二、哪些情况下医疗事故会构成医疗过失,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需要法学会的鉴定确认。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如果构成医疗事故,那么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赔偿;如果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却存在医疗过失的话,那么可以按〈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
三、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何索赔
专业分析
可以先进行协商,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在治疗疾病过程中,因医务人员的过失和操作不当,造成患者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事故。医疗事故可以分为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未经治疗,患者死亡;
2. 手术或者介入治疗造成患者的伤害或并发症;
3. 手术前、后发生严重并发症;
4. 未经告知,患者或家属知道是医疗事故;
5. 患者有重大疾病或者残疾,而医疗机构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疗;
6. 患者医疗行为不符合医疗规范; 7. 患者或者其家属违反医疗规范,造成医疗事故。
当医疗机构在进行治疗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认为是医疗事故:
(1) 未经患者或者家属同意,擅自进行手术,或者介入手术; (2) 未经患者的同意或同意,使用危险的药物或者设备; (3) 未经医疗专业人员的指导,使用未经认证的设备;
(4) 未经医务人员的同意进行检查、诊断、治疗; (5) 未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使用不适当的药品; (6) 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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