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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债权债务纠纷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申请债务仲裁的法律规定"
发生债务纠纷之后申请债务仲裁,首先需要由申请人书写仲裁申请书,并且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最后向仲裁机构提交即可。一般情况下,仲裁机构都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再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定。
二、公司债务纠纷中的债权人和股东是否可以提出诉讼?
你好,关于股东与公司债务纠纷有没有具体的关系的问题,解释如下: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下,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公司,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如果是公司的债务,与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无关系,应由公司负责偿还。在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会承担清偿责任。一是股东认缴的出资尚未缴足的,在未实缴金额限额内承担责任。二是股东利用公司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刺破公司法人面纱,由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债权债务纠纷的目的起诉至法院时需要提供哪些关键证据
一、债权债务纠纷的目的有几种四、债务转移纠纷债权人应向谁主张债权?
1、如果债务人转让全部债务且已生效,债务人事实上已经退出了债权债务关系,无需承担债务。债务应由新债务人承担。
2、如果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债权债务关系(例如债务加入),则债务人仍需承担债务(与新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3、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部分或者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的,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无效,债务人仍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五、哪些证据是个人债务纠纷的关键?
律师解答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或各自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六、债权人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债权转让纠纷,以及债权合同纠纷的定义和特征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七、债务人债权诉讼时效债权纠纷中的时效规定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第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第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第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第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87条
八、什么是债权转让纠纷?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九、个人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判决生效,执行。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1、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十、个人债务纠纷起诉和起诉方法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之前或同时,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一)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三)诉讼应注意以下问题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三年内向。
2、的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3、证据的收集看下目前的证据的证明力够不够。短信、录音、聊天记录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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