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公房承租人确定方法以及公房可以继承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撤销。
3、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问题主要出第三种情形中。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意见。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的当事人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以其他家庭成员存在异议为由不予变更,所以就一直拖着,到底谁是承租人的问题至今悬而未决。
二、公房可以继承吗关于公房能否继承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公房的这种特殊形态,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一种事物。公住房的产权在法律上讲是模糊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许多问题是用政策性的临时规定进行调整的,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矛盾。从法律上讲,公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
二、外籍人继承房产的处理方式和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外籍人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2、申请人持上述经过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遗嘱等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听律网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2]《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三、居民区房产继承纠纷找律师的费用
关于在我国,找律师多少钱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如下
律师收费因地域、案件种类等因素收费标准相差很多。而且不同律师收费也都不同。一般都是协商收费。查看各地区律师收费标准。
四、法院如何分割多人继承的房产
视情况而定。1一种是进行折价补偿,也就是一方取得遗产房的所有权,但同时需要对其他的继承人按照他们的继承份额作出补偿。
2另一种就是由继承人共有房屋,此时各个继承人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遗产房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五、"房屋继承公证流程"
有关房屋继承公证流程,回答如下房产公证的程序为1、房产继承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3、收取公证费
4、指派承办公证员
5、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
6、出具公证书 申请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的提供结婚证;
2、如离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3、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4、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六、"如何通过庭外调解办理房屋继承?"
你好,具体情况而定,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证据来分析,协商不成,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处理相关诉讼维权事宜。
七、遗产分割和继承过户如何处理老人遗产?
房产继承手续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八、"房屋继承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2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九、"您好!请问我哥哥如果做好了房能继承多少?如果没有做好房还能继承多少?”
在事实上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离世后才能够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无留下遗愿,就由法律界定。如果继承人很多,又想过户到其中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其他拥有继承权的人必须申明放弃遗产才行。如果财产拥有者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人,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愿才有法律效力。当然,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
十、异处办的房屋继承公证能否过户?
您好,房地产仲裁的范围包括以下多少个方面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价格、优先买下权等;
2.房屋所有权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份额、变换、析产、交换等;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租、转让、转倒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押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事项及安全体检的判定、各项工程花费的承受等。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