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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房屋析产登记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属于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即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二、准备房产析产,那房改房析产是否交土地出让金呢
1.参考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财综字[
1999]113号),市区房改房在转让交易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析产的房屋怎样作为拆迁安置对象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四、他们对房产分割表示不同。离婚一方不同意房产分割该怎么办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6、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全文
五、分家析产房产怎么过户
写一份分家析产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说明家庭成员经协商同意把全家的房屋所有权析产到家庭成员(某人)的名下,签字捺印;向房屋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出具证明,居委会通过调查问询,证明此事属实,在分家协议书上盖章,证明协议属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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