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老公谈离婚怎样谈

老公谈离婚怎样谈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103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女方出轨,男方想提出离婚,但是又牵连银行贷款,怎样才能离婚  第一,如果当事人想以女方出轨为理由起诉离婚。那么就必须出示相关证据。否则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老公谈离婚怎样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离婚协议书的编写因老公出轨想离婚者必读

1、一方出轨要离婚,如果你对对方还有感情,并愿意不计较,可以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不同意,对方是无法和你协议离婚的,只能采取离婚的方式。但是在离婚中,由于对方是过错方,你也可以不同意离婚,并证明与对方感情没有破裂,通常这种情况下,第一次离婚是不会叛离的。

2、当然,如果你愿意离婚,那就更简单了,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对方是过错方,因此在分割财产时,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或者要求获得精神赔偿。如果对方采取离婚,你可以尽量多收集老公的出轨证据,证明他是婚姻中的过错方,这样在财产分割上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3、《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二、要离婚可老婆不肯离婚,有小孩,如何离婚?

1、搜集出轨证据。然后起诉离婚。要求法院判给你抚养权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老公有婚外遇一定要离婚,有女儿不想离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应该想办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应该被动的等待。但是,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离婚,可以随时提出离婚。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可以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其次,在当事人拒绝对方的的离婚要求后,对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只要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

四、"离婚的困难"

1、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民法典》规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

2、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

五、"如何处理男性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六、离婚协议范本如何让丈夫净身出户,避免财产损失?

1、婚后共有买房夫妻两方婚后给钱(包括借贷)获到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怎样分配?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屋证上是一方的姓名,还是两方的姓名,均为共有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量,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量。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牵涉借贷,先要将借贷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获到房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现值及息金。

2、灰姑娘嫁土豪型夫妻一方婚前给了全部房款,并获到了房屋证,离婚时房屋怎样分配?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限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了全部房款,并获到了房屋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配,连毛毛都分不到。

3、一起苦哈哈还贷型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借贷购房,获到了房屋证,婚后夫妻共有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怎样分配?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有偿还借贷的部分,除夫妻两方另有商定外,应当视为共有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有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薪水还贷,还是用两方薪水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本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4、继续苦哈哈还借贷型夫妻一方婚前给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获到房屋证的,婚后两方共有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怎样分配?房屋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获到房屋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配。跟上面的第5种情况相同。

5、闪婚闪离型夫妻一方婚前给了部分房款,婚后共有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获到房屋证的房屋怎样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限定,离婚时,两方对尚未获到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获到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商量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裁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事实上情况裁判由当事人使用。待获到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诉讼。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裁判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买下福利性政策房屋;

2、买下商品房;

3、买下经济适用房。买下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获到房屋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裁判。

6、有爹妈掺合型爸妈参与给钱买下的房屋,娃儿离婚后,房屋怎样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限定,爸妈在两方结婚前的给钱,视为对自己娃儿的赠与,另有商定除外;爸妈在两方结婚后的给钱,视为对夫妻两方的赠与,另有商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议,买房的钱是向爸妈借的,不是爸妈赠与的,并拿出借券证实。对此,法院通常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立场,如果另一方不认同,法院通常不对该债权债务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配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账的一方能够另案诉讼。

7、房屋证上2+1型房屋证上有第三人的姓名,离婚后房屋怎样分配?比如,房屋证上除了有夫妻两方的姓名外,还有娃儿的姓名,或有爸妈的姓名。对此,法院通常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配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诉讼;

2、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析产的裁判,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配。

8、准夫妻买房型婚前两方给钱购房,但婚前获到的房屋证上只有一方的姓名,离婚后房屋怎样分配?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屋证上有姓名一方,如果不认同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隶属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配。在不能证实自己有给钱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没有能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发生钱,但不能证明给钱做法,法院也不能裁判一方予以适当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

七、离婚后,您能否要到孩子的抚养权?

你好,能够两方沟通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两方就离婚、小孩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问题达到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诉讼离婚向另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诉讼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要求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碎,如果感情无破碎或者尚未完全破碎,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允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议离婚诉讼的,应允予离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八、什么情况需要离婚后将房产过户给另一个人?

最好委托律师解决以便以后不丶出现麻烦 你的问题牵涉专业、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可来电进行沟通,作为专业律师,我能够更好了解详细情况了,更好的帮助你。

九、吵架时如何离婚?

双方因吵架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协议。离婚制度,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十、"如何离婚离婚流程与注意事项"

如果你也认可离婚,那么尽量与另一方协议离婚,这样就能够避免漫长的诉讼流程,只要两方把小孩问题、夫妻共有财产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商量处置好即可,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手续,去两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解决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想离婚,你不愿离,那么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并且另一方需要证明你存在家庭暴力、抛弃、凌虐、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家两年以上、难以治好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时,另一方一次性把婚离掉的可能性才大。若是证明不了,另一方可能需要经过二次对你诉讼离婚才能把婚离掉。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公谈离婚怎样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离婚法律知识

  • 禄丰县离婚打官司, 需要打官司吗?
    法律规定,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孩子的抚养权主要以对孩子的生长有利为原则,一般的未满两周岁的孩子由女方抚养,满两周岁的孩子夫妻都是有权争取抚养权的。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起诉离婚需要打官司吗,这是肯定需要的,如果是第
    2025-11-29 11次阅读
  • 财产保全注意事项,离婚后财产保全是需要注意
    一、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离婚后财产保存需要注意什么 本文介绍离婚是否需要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一
    2025-11-29 2次阅读
  •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的人民法院。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5,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6.依
    2025-11-29 6次阅读
  • 大田县离婚咨询?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2、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
    2025-11-29 3次阅读
  • 在外地离婚怎么起诉
    一、民法典规定的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吗 可以。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可以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异地起诉。法律依据
    2025-11-29 19次阅读
  • 家庭财产纠纷法律咨询费用
    一、定金纠纷律师如何收费婚姻家庭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何呢?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025-11-29 2次阅读
  • 江区打官司怎么办?
    您好,关于“离婚官司打官司要多长时间,打官司的时间要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一般来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这种案件打官司要多长时间是有明文规定的,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
    2025-11-29 2次阅读
  • 离婚协议法律效力问题新
    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具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2025-11-29 3次阅读
  • 上虞离婚咨询
    一、上虞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这属于离婚诉讼管辖权的问题,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025-11-29 14次阅读
  • 去哪提起诉讼?
    律师解答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前往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
    2025-11-29 2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离婚律师
黄宏勇
广西正大五星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在线咨询
孙兆鹏
上海市-上海市-
在线咨询
何彩霞
广东四端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在线咨询
张强
--
在线咨询
董耿华
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嘉兴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