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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表,交通事故伤盛鉴定时间
您好,关于“伤残鉴定时间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交通事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
交通事故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1、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的,在伤后1-3各月进行。例如组织、器官、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补)、颅骨、颌骨、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等。
2、对于影响容貌,遗留听力与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伤后3-6个月进行。
3、对于后遗肢体功能障碍的宜在伤后6-9各月进行。
4、对于颅脑损伤后的智力缺损与精神障碍,颅脑损伤致癫痫、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宜在伤后6-12个月进行。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有什么程序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有什么程序规定?”的解答如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的规定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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