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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纳税人多缴纳了税款该怎么办?
1、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2、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3、纳税人应该提供的资料
1、《退(抵)税申请表》;
2、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
3、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包括纳税人退税申请和管理单位核实情况说明);
4、特殊原因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二、税务机关多收了税款该怎么办,具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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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三、税务机关多收了税款该怎么办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四、补缴个人所得税怎么办?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通过两种渠道获取一是市地税局在每个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集中为每个纳税人开具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日前,本市税务部门已向个税代扣代缴单位寄出《2010年度完税证明》,纳税人要主动向扣缴单位或税务部门索取并妥善保管。个人从所在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满一年的,本市税务部门将不会寄出当年的完税证明。二是日常需要开具证明的个人,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工作所在地主管地税局填写《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主管地税局审验纳税人本人证件后,为其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直接征收税款的(如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自行纳税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开具通用完税证或缴款书、完税证明作为完税凭证。本市房产限购有关政策要求个人所得税上缴累计一年以上,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各月相加总共达到13个月即可上述是关于怎么补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回答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误缴税款,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追缴税费,并书面说明情况。
2. 按照规定的程序补缴税金,并交回税款。
3. 对已交纳的税款进行追缴,并公告。
(以上规定适用于纳税人或税务机关)。
4. 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或退回所误缴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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