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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棚改拆迁中的安置方式
棚改拆迁时,安置方式有货币补偿、安置房补偿以及两种方式结合进行补偿三种方式,但对于具体的棚改拆迁的补偿方式应当由拆迁户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诉讼处理。
二、"起诉申诉棚改的解决方法"
一家人遇拆迁纠纷不签字可以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协议上需要户主签字,户主过世了,那么需要产权继承人去做个公证,让其中的一个人签定这个协议。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
三、三亚棚改搬迁补偿标准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四、"政府在棚户区改造中如何就近处理,是否可行?"
有关限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限定,就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乔迁时限、乔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时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赔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赔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诉讼。
五、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款如何处理?
棚户区改造中,关于拆迁补偿对积极支持棚改拆迁的被拆迁人的奖励政策1.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2.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地的,按产权合法有效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支持重点项目拆迁建设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
六、棚改拆迁时常见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被拆迁住宅房屋为平房的,实行主房宅基地换房或货币补偿。被拆迁住宅房屋为别墅的,按照现有别墅建筑面积11比例给予安置或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商业、企业、养殖小区等非住宅拆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 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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