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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房产调查项目有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房产调查的常见项目
法律分析1、房屋产权的真正产权人,房屋真正的物权归属;
2、房屋产权是否有设立担保物权;
2、房屋的产权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是否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二、房地产中介的法律责任
房地产中介法律责任包括1、告知真实情况的义务;
2、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损失时的赔偿责任;
3、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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