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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公房是否可以继承?"
【问题解析】
单位公房一般不能继承。所谓公有住房,是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对其居住使用的公有住房只享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
单位公房按照房改政策分为两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即已购公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在未出售前,单位公房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或者单位所有,遗产应当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对不具有个人产权的房屋无法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六条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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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二、"继承公证房屋可以继承吗?"
房产继承公证通常可分为三类公证即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以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结合的公证。实践中,法定继承公证占了房产继承公证的大部分。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都由法律作出规定。在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时,应注意问题.正确划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三、公房是否可以继承?
公房的承租权不能继承,同样因为公房拆迁所得的款项也不能算做遗产。但是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还需具体分析。在房屋有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情况下,如果拆迁款在承租人去世前就发放下来,其中一半就应属于承租人,其可自由支配,买房或去租房。承租人去世后,这一半拆迁款作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子女们有权利继承如果拆迁款在承租人去世后发放下来,那么全部拆迁款就应当归属其他共同居住人,而并不是承租人的遗产,别人无权利继承。
四、单位承租房可以继承吗?
一、公房承租房继承是不可以的,承租房不能继承,因为是公房没有产权,只有承租权,可以去变更承租人就可以了。
二、《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3]《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五、单位福利房是否可以继承?
这个需要区分两种情况1、如果房产过户到了个人名下,可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2、房产没有过户到个人名下,只是有使用权,与死者共同居住的人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但无权继承。职工一直未买下福利分房的产权,直到去世他都是承租人而不是所有人。公房的承租权不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那么公房也就不可能是“遗产”。既然不是遗产,那么职工在遗嘱中的对福利分房的处分也是无效的。职工死后这套房屋的承租人并不会因遗嘱而转变为继承人的财产。
因此,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单位福利房是否已经转化为个人财产,以及是否全部属于个人财产,此时与该房产是否是单位福利房实际是无关的。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据实践判断,因此单位福利房短时间内无法拿到房产证,个人无法取得产权,因此,刚分的单位福利房不能马上作为遗产继承。但是一般经过单位相应程序,也是可以取得产权转化为遗产进行继承的。
六、安置房能否继承?
安置房能当遗产继承吗一般来说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首先是对价一致原则,即对于原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对拆迁后房屋补偿享有权利,再比如私搭私建人对于该私搭私建部分的补偿享有相应权利。其次是特定指向原则,比如说特困补助应该发放给提交困难证明的家庭,大病补贴理应发放给患有大病的人、搬家补偿理应发放给实际需要搬家的人;再次照顾实际居住人原则,在拆迁补偿中实际居住在房屋内的人,是属于切实需要安置的对像,因此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优先保证实际居住人获得的拆迁款能够解决居住问题。当然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法院还有自由裁量权,实际情况酌情增减拆迁款。拆迁公司情势需要给付的额外补偿款并非对被拆迁房屋灭失价值本身的补偿,不属于遗产范围;提前搬家、临时安置等其他补助费是给予实际居住人的损失补偿与奖励,与被拆迁房屋无关,这两项也不属于遗产范围。如果实际居住人在居住期间将居住房屋变更为营业用房,使房屋价值增加,拆迁时获得的营业补助同样也不属于遗产范围。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七、承租单位公房能继承吗?如何继承?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合法遗产。而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其中涉及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公民只有居住权,没有该住房的处分权,因此公民承租的公房无所谓继承问题。建设部(现已改为住建部)《城市公有住房管理规定》及司法实践,公有住房居住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有本市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2人以上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承租人,到公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更名手续。如公房拆迁,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公房拆迁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住房安置费用,归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有,其他人无权继承。
八、棚户区改造父母去世了,单位分的福利房女可以继承吗?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是父母的话,是可以请求的。主要看单位政策,集资房不是商品房,不受商品房相关法律政策的保护。如果你父母交过钱,钱必须退还给法定继承人!单位福利分房已经有房产证、若产权人不在了和普通房一样办理继承,如下1、产权人去世后其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一个(或几个)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
2、所有法定继承人商议好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
3、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
十、单位房改房无房屋证能进行遗产继承吗?
拆迁赔偿是按房屋证进行赔偿的,房屋证是谁的姓名就赔偿给谁,如果是乡村地方进行征地赔偿,通常就按户口本进行赔偿。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爱人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赔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爱人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赔偿安置协议。
十一、"没有房产证,没有宅基地证,房子可以继承吗?"
农村房屋有宅基地使用证无房权证如何继承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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