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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法解释财产保全的规定"解释了民事诉讼法对财产保完全法规定。
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当中,如果作出判决之前,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变卖财产的,是可以采取一定的查封,扣押冻结等相关的手续来处理。一般情况之下是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然后人民法院审查。
二、"诉前财产保全法律规定和保全条件"
一、诉讼前的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1款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93条
三、民事诉讼法解除财产保全的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存在保全错误,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情况,法院需要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提供担保人,缴纳保全费用,法院同意之后,会采取强制措施保全财产。
四、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是法定含义。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五、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因为情况紧急如果不采取措施就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可以在前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比如发生交通肇事,如果双方没达成协议一方为了防止对方把车开走,可以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具体方法如下:1.起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申请人被申请人事实和理由申请)
2. 起草财产担保书,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否则驳回申请,实践中一般用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如不是自己作为房产所有人可以叫所有权人写一份担保书(财产保全担保书的格式如下: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比如担保人愿以本人房产一处为被担保人所提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此致)
3.带财产保全申请书和担保书相应证据如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房产证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察看复印两份提交)
4.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要求会下发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签送达文件当然申请保全会收费,1000元及无财产的30元,1000元---100000元按照1%+
20,100000元以上为0.
5%+
520,100万以上最多5000元.
六、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法条。
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法条规定是利害关系人由于情况比较紧急,如果不立即申请这样的一种财产保全的话,很有可能使自己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是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活动之前就进行一种财产保全的申请的。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七、财产保全诉讼中的重要措施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案子已经到,在尚未判决前,若一方当事人作出有可能妨碍另一方将来判决执行的举动,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请求财产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可见,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也可以由依职权作出。诉讼中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不同的是,当事人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要求提供担保的时候才应该提供担保。但是,如果财产保全错误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申请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是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则当事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100条
八、新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的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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