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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饮类营业执照办理的方法和法律法规
专业分析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四)消防电检,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
(五)工商局审批,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六)税务登记证办理,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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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服务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规定
医疗服务合同附随义务包括通知义务、说明义务、协助义务、照顾义务、以及保密义务、保护义务。与合同义务不同的是,这些义务虽然是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为前提,但并非是在合同关系建立的时候就确定了的。
三、餐饮合同纠纷怎么办?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当事人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某个阶段进行。
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引用法规
[1]《人民调解法》 第二条
[1]《仲裁法》 第二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四、餐饮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餐饮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发生了餐饮合同纠纷之后,对于其中一方当事人来说需要仔细的阅读合同当中的,然后依据合同来处理,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诉讼。
五、餐饮特许区域代理合同的写法
餐饮品牌区域餐饮代理合同范本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区域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宗旨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_______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甲方独创拥有的“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第二条 特许经营项目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某餐饮公司”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第四条 基本原则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第五条 许可的权利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开展业务,以经营“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店。第六条 使用方式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一、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第七条 许可形式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在本区域范围内,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市场开发计划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开拓本区域市场时,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或许可其他第三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第九条 权利的限制甲方对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如下限制一、乙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的分店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且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区域内全部店数_______%;二、乙方在开设加盟店前,至少已经开设了_______家直营店;三、在本合同期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区域外其他区域开设直营店或加盟店。第十条 特许区域甲方许可乙方开发的区域为_______,本区域的范围以双方签约时的行政区划为准,包括该区域所辖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乙方开发本区域的初始区域为_______,在该初始区域设立直营店的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加盟店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或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违约事由,甲方保留对本区域乙方的特许权调整的权利,有权取消乙方开发初始区域之外其他区域的权利。第三章 合同的期限及续约第十一条 合同期间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月_______日。如果乙方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届满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第十二条 续约条件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要求续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二、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三、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文件;四、同意甲方提出的续约费用。第十三条 续约续约时签署的合同,使用续约时甲方制定的使用于区域特许经营的标准合同,但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以本合同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的基本作重大修改;二、对于有关费用方面的收取,应参考续约时甲方对于其他区域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但应当给予乙方一定的优惠。第四章 培训第十四条 初始培训甲方应当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参加的培训人员及课程见附件一,培训的地点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报甲方审核批准,甲方有权否决乙方提出的培训人选。初始培训的包括一、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二、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第十五条 后续培训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以不断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一、每年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二、在更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三、应乙方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第十六条 加盟店的培训对本区域内加盟店经理、财务人员的初始培训由甲方负责,后续培训及对其他人员的培训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加盟店进行培训与考核。第十七条 培训的考核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加盟店经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考核,乙方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其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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