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工业园区劳动用工法律咨询

工业园区劳动用工法律咨询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601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厂里有工伤劳动纠纷怎么办?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产生的劳动纠纷可以跟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请调解机构介入调解,还可以携带仲裁协议去申请劳动仲裁,此时需要由仲裁机构下达裁决书,当事人收到裁决书后对不满意的,可以在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招工时劳务公司有权分包工程吗?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劳务工程是否允许分包,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那么是可以分包的。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三、职工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如何获得工伤待遇拨付程序?

劳动者因工受伤,工伤待遇拨付程序具体如下

1、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2、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3、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工伤 (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完后,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

四、"工地工伤纠纷处理规定"

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自行协商或者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经协商或调解后对工伤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准备证明材料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有争议的才能向法院起诉,但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处理工伤纠纷,都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

五、"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法规依据"

专业分析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以及架线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六、农民工不安劳动法怎么办?

劳动与单位地位不平等,主动权在单位,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等原由导致。此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七、什么样的工作需要遵守劳动法?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述,要求解决。按照《劳动法》限定,薪水按月发放。当月能够发放上月的薪水,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延薪水,劳动者能够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薪水,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限定薪水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的薪水。《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七条限定薪水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的日子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近期的工作日支付。薪水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限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或者国家限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限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五十条
[1]《薪水支付暂行限定》 第七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八、用人单位申请工伤时申请期限治疗结束后多久?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九、"工厂招聘工人需满足哪些条件"

除有毒有害的岗位的明确要求,普通岗位并无明确要求。劳动法律对未成年工人(

16-18岁)有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人,在入职时必须进行身体检查,而且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每年一次,只至满18周岁,满18周后,距上一次体检超过半年的,需再体检一次的。

十、"工作路上遭遇车祸,能否申请工伤?"

一、工作路中发生交通意外,职责人逃跑,能够报工伤但还是要去警方那边找到职责人否则不能证明非本人主要职责。二、2015年《新工商保险条例》中的第十四条中的第六款限定。第十四条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意外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意外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新工商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新工商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劳动关系法律知识

在线咨询律师
劳动关系律师
在线咨询
白莉娟
四川川恒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在线咨询
王蕴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
在线咨询
杨帆
--
在线咨询
赵淑媛
广西满唐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