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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劳动用工法律咨询

山西劳动用工法律咨询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6012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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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和分包是工程建设中的常见现象,这样可以加快工程的完成速度,但是如果接受转包和分包的公司并不能及时完成,就会因此产生转包分包纠纷。

一、个人申请工伤,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申请?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要知道的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申请工伤鉴定,那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申请工伤鉴定呢,首先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另外,应该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告知劳动者的事项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三、"如何维权?工地老板不出证明和劳动合同,该如何解决?"

【问题解析】
没签合同不能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所以,在工地上受伤,只要是属于工伤,不论是否签有劳动合同,都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保险赔偿。只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一个问题,即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那么此时如果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则首先要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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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四、业变故,职场维权需知劳动法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述,要求解决。按照《劳动法》限定,薪水按月发放。当月能够发放上月的薪水,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延薪水,劳动者能够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薪水,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限定薪水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的薪水。《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七条限定薪水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的日子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近期的工作日支付。薪水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限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或者国家限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限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五十条
[1]《薪水支付暂行限定》 第七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五、小包头雇佣无证电焊工导致人工伤,警方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才能获认可聘用工伤?

1、在聘用关系当中,雇员因工作受伤的,能够要求雇主承受赔偿职责的。rn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遭到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受赔偿职责。聘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导致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能够请求第三人承受赔偿职责,也能够请求雇主承受赔偿职责。雇主承受赔偿职责后,能够向第三人追偿。rn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因安全生产意外遭到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无相应资格或者安全生产要求的,应当与雇主承受连带赔偿职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六、山西省工伤纠纷处理指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1、写好书2、携带证据和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3、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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