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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破产如何进入清算程序,法律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
5、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
6、召开债权人会议,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流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1、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5、破产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法院收到申请后,可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三、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破产清算法律规定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3、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4、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四、公司破产法中的清算机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1、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5、破产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法院收到申请后,可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五、公司破产清算含义及程序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公司破产清算含义是宣告公司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进行资产处置,清偿债务,进行剩余财产的分配,制作清算报告,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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