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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破产如何进入清算程序,法律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
5、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
6、召开债权人会议,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二、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注销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之后的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以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相关的表格,办理清算组的备案手续。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的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之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的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10清算组将清算报告及表册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且申请注销登记。
最后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登记后,清算组应当公告企业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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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三、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4、登报公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四、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1、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5、破产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法院收到申请后,可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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