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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契税是否取消了契税取消了吗?
契税没有取消,但是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3、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00年11月29日起,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可免征契税。
4、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二、契税是否取消
没有,目前的契税税率仍为房产交易价格的3%。但存在减免情况,无论是新房和二手房都应当按照以下几点规定执行1、如果你是购买首套房当进行交易的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进行交易的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在原有的基础上减半,即契税税率为1.
5%;
2、如果你买的是第二套房当交易的房屋的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所交易房屋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2%。
三、契税是国税还是地税?
1、契税是国税。
2、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3、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4、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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