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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工伤赔偿咨询

虞城县工伤赔偿咨询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602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交通事故和工伤保险可以双赔。  盐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9号)第八条、《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21]行他字第12号)规定,职工遭遇本单位以外的车辆交通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在获得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之后,还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不报怎么办?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自己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r《工伤保险条例》r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r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二、工伤员工离职,单位应该提供的补偿金

首先,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
其次,工伤职工应正确理解运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第36条、第37条虽然规定了5级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但没有明确规定也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38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6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三、工伤离职后,单位需要支付哪些补偿金?

首先,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
《劳动合同法》 第38条, 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
其次,工伤职工应正确理解运用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第36条、第37条虽然规定了5级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但没有明确规定也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 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38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6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四、"新杭城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职员身份证;

3、劳动合同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有效证明;

4、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初诊病历、住院病历等医疗资料;

6、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因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7、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8、《伤残军人证》(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9、《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10、职工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11、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12、其它相关资料。

五、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单位能扣发工资吗?

1、不能扣发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六、工伤判定所在哪里?

是需要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的。如需了解更详细,请电话联系或者携带书面资料来我所面谈,本律师将为你提供更详细更专业的服务。

七、工伤住单人宿舍能报吗工伤住房申请流程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住院单人间是否可以报销,视是否符合报销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职工住院住单人房间,单人房间收费标准不超过住院服务标准的可以报销,超过的,超出部分自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八、"无劳动合同、只上了八天班伤了,如何索赔医疗费?"

你好,建议商量先,不行就再委托律师看可否构成工伤,如不是工伤那么走人损诉讼。

九、工伤单位报复期间,单位不给报怎么办?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期间,应按医嘱进行休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工伤期间用人单位报旷工,其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十、湖州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是否一起发放?

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十级2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浙人社发〔

2011〕253号文件规定,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八级7个月,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九级4个月: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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