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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现货币化安置是可行?

是否实现货币化安置是可行?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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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棚改货币化安置标准 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有 1、政府组织购买。由区县政府从本市商品房市场组织房源,搭建统一的房源信息平台,通过发放“购房券”等形式,引导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购买。 2、政府集中采购。由区县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的规定,集中购买本市在建或已建成的普通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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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能否采用货币安置?"

【问题解析】
货币化安置就是拆迁人将应安置的房屋核算成安置款,由拆迁人通过银行支付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在房地产市场自行购买房屋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安置或者产权调换方式,实际上房屋面临拆迁的时候,首先是关于房屋本身的价格来进行一定的补偿,也就是评估机构的房屋评估价格来进行确定,然后再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被征收房屋的面积。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完成签约并搬迁的,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和签约奖励面积总和不足45m2的部分,不足部分按照评估单价的80%予以补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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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

二、设立公司是否可以全部用实物出资?

1、设立公司可以全部用实物进行出资。但是这样的话,公司就没有财产进行经营。出资的形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是不能用来出资的。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三、设立公司是否可以全部用实物出资

设立公司可以全部用实物进行出资。但是这样的话,公司就没有财产进行经营。出资的形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是不能用来出资的。

四、以技术入股是否实股?

律师解答
以技术入股是实股。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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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2]《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1]《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五、集团公司破产清算时,其控股公司是否也会破产?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和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在法律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破产可能导致子公司可能的

1,母公司破产可能导致子公司解散清算。因为母公司占有子公司的多数甚至全部股份,母公司可通过召开子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依照法定程序解散子公司,对子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子公司法人资格,收回子公司的剩余财产用以破产清算

2,母公司的破产并不必然导致子公司归于消灭。母公司可将其对子公司拥有的股份在评估基础上进行转让,转让所得纳入破产财产,但子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保留,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六、企业改制员工不入股可以开除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企业改制员工不入股,企业不可以开除该员工。员工不入股并不是法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怀孕了单位给开除了怎么办?
怀孕期间被公司开除,如果怀孕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的,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哺乳期公司解散怎么赔偿?
哺乳期公司部门解散辞退员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但是被辞退员工存在法定过失性辞退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到期没读签合辞退员工怎么办

1.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与辞退员工没有必然的关系,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在用工之日起的次月开始主张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计算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时;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七、货币化安置

既然是对棚户区进行改造,必然会涉及到老旧建筑的拆除和原始居民的安置问题。简单来说就是你要把人家居住的旧房子拆了,必须得给个新房子住吧?可是房易拆,人难挪,如果安置处理不当,就会出现屡屡登上新闻的“最牛钉子户”和闹出人命的“暴力强拆”事件。我国目前的做法有两种实物化安置和货币化安置。

八、国有控股清算如何安置工人,采用股东共有资产还是仅用国有控股资产?

用股东共有的资产即公司资产安置

九、虚拟股和实有股的界定与区别

在内部,原始股一般是一元钱一股的。股份制公司成立时发行股票,股票面值都是1元,这就是所谓的原始股。但是原始股的每股价格因为股份制公司实行股份制时间的长短不同,价格也会不同。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十、"新农村改造能否实现?"

咨询社保部门

十二、股份公司改革如何进行合法的股份转让和退股?

您好,若贵公司公司章程有商定关于公司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流程的,依照贵公司章程进行,通过表决决定后既能够进行改革;若贵公司章程无商定,则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只要贵公司章程无特殊商定,甲乙丙三人认可后,召集股东会表决通过,并记录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司就能够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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