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房产共有离婚怎么分?

房产共有离婚怎么分?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10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分割,法官就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归属,如果没有贷款,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房产的现价值的一半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有贷款,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房产的现有价值剔除未还清房贷后的一半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没有还清的贷款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还贷。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产共有离婚怎么分?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婚后共同付首付买房,银行按揭贷款买房,房子还没交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分割,法官就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归属,如果没有贷款,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房产的现价值的一半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有贷款,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房产的现有价值剔除未还清房贷后的一半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没有还清的贷款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还贷。

二、婚后购房一套,有购房合同双方共同共有,按揭贷款没有还清,离婚可以分房产吗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配。

2、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维护自身权益。

三、婚内共有房产,离婚时怎样分割,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内共有房产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可以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四、房产共有人,离婚时怎么分割房产

房产共有人,离婚时房产的分割

1、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该套房屋,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2、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五、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是否算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

一、算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等原则进行判决。
二、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共有离婚怎么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财产分割法律知识

  • 离婚协议中夫妻将家庭财产给子女行为如何认定?
    一、如何认定夫妻签订协议将家庭财产转让给子女的行为 1、如果夫妻、子女属于同住亲属,那么他们的财产具有不可分性,即使夫妻将财产转让给子女,相关债权人也同样有权要求以该财产偿还债务。2、如果夫妻、子女已属分家生活,不在同一户名之下,那么,可以认定如果资产转让已过户,则就是否存在违法
    2025-11-29 0次阅读
  • 房产析产协议
    一、房产证上的分割协议是怎么写的,离婚时房产分割协议 对于房产证上的分割协议是怎么写的,离婚时房产分割协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您好!关于离婚协议分割的房产证的问题,一般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凝聚了双方对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应当公平
    2025-11-29 2次阅读
  •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算婚后共有财产吗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算婚前共有财产了吗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算婚后共有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婚前房子婚后加名的行为是当事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予行为,该行为合法有效。经依法登记,
    2025-11-29 15次阅读
  • 婚姻法律咨询婚内忠诚协议
    一、民法典忠诚协议约定净身出户的效力如何 忠诚协议约定净身出户的效力是满足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订立该合同、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等条件的,则应当认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025-11-29 9次阅读
  • 离婚房产律师可服务到什么时候?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3、一方婚前付首款购房婚后共还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
    2025-11-29 2次阅读
  • 婚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下面为大家解答离婚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
    2025-11-29 3次阅读
  • 离婚后,一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一方转移财产,离婚后如何处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方转移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
    2025-11-29 3次阅读
  • 离婚房产怎么分律师
    一、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是怎么算的,我和老公诉讼离婚有 【法律意见】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2、按标的额比例收(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
    2025-11-28 1次阅读
  • 如何防止离婚后对方转移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5-11-28 3次阅读
  • 调解离婚财产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调解离婚财产收费标准 法院调解离婚财产收费标准是财产金额乘以0.25%。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减半收取。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
    2025-11-28 8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财产分割律师
郑正
上海火鑫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
在线咨询
刘迅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在线咨询
丁万昌
安徽邦建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在线咨询
杨鑫
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泸州市-
在线咨询
王群英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