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起诉要去哪里起诉?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

离婚起诉要去哪里起诉?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10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离婚起诉去哪儿起诉”的解答如下关于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这个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起诉要去哪里起诉?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离婚起诉去哪儿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离婚起诉去哪儿起诉”的解答如下关于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这个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二、女方要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到男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男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到男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以到本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听律网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国各地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三、诉讼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

1、有关军人的案件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离开住所地的案件

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有关定居国外的华侨的案件

1、在国内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那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地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四、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必须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当事人也自行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诉,当事人有决定权。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步骤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五、起诉离婚要请律师吗,女方一直不肯离婚,才去法院起诉离婚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起诉要去哪里起诉?离婚起诉去哪里起诉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离婚法律知识

  • 财产保全注意事项,离婚后财产保全是需要注意
    一、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离婚后财产保存需要注意什么 本文介绍离婚是否需要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一
    2025-11-29 2次阅读
  •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的人民法院。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5,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6.依
    2025-11-29 6次阅读
  • 大田县离婚咨询?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2、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
    2025-11-29 3次阅读
  • 在外地离婚怎么起诉
    一、民法典规定的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吗 可以。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可以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异地起诉。法律依据
    2025-11-29 19次阅读
  • 家庭财产纠纷法律咨询费用
    一、定金纠纷律师如何收费婚姻家庭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何呢?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025-11-29 2次阅读
  • 江区打官司怎么办?
    您好,关于“离婚官司打官司要多长时间,打官司的时间要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一般来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这种案件打官司要多长时间是有明文规定的,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
    2025-11-29 2次阅读
  • 离婚协议法律效力问题新
    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具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2025-11-29 3次阅读
  • 上虞离婚咨询
    一、上虞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这属于离婚诉讼管辖权的问题,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025-11-29 14次阅读
  • 去哪提起诉讼?
    律师解答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前往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
    2025-11-29 2次阅读
  • 审理离婚案件,哪些情形能够确定夫妻感情破
    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哪些情形能够确定夫妻感情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025-11-29 3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离婚律师
何彩霞
广东四端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在线咨询
魏宪合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在线咨询
范望平
浙江靖霖(绍兴)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
在线咨询
丁万昌
安徽邦建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在线咨询
张云波
山西屹博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太原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