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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房产律师有名么?

有名房产律师有名么?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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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村土地承包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行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调整、管理和争议解决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承包方式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应当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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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龙江有名的破产律师有吗

黑龙江农村土地承包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行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调整、管理和争议解决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承包方式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应当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和机动地等农村土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
第四条主管部门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市(行暑)、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国土、林业、水利、财政、公安和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委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活动中发挥村民亩治作用。
第六条承包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和通过招标方式承包的机动地不得用于抵押。
第七条鼓励条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八条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第七条鼓励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第八条

二、我买的房子是老公的名字,,房产证上能写我的名字吗,婚后买的,贷款买的

属于,与房产证上名字无关,不管你的房子是什么时间卖的,如果没办结婚证买的房子就是婚前个人房产,如果是办了结婚证之后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三、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婚后想加上女方的名字,房子有贷款,需要怎么做

按揭中的房子是不能加名字的。因为房产证要加名字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而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不能处于权利限制状态,但贷款买房的房屋是处于抵押状态的,自然就没办法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如果贷款买房后想要给房产证加名字的话,必须先把贷款还清,并办理了房屋抵押解除手续,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了,拥有了房屋所有权,才能够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四、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分情况而定,不一定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共有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房屋,如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即所谓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制度。

2、赠与关系。父母或子女自愿将房屋赠送给子女或父母,属于家庭间的无偿财产转移,必须办理公证,并进行产权过户登记,否则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此时产权证上填写的人即为产权人。

3、继承关系。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房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

4、扶助关系。在房改售房中,一些老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成本价房改房屋,其子女中有经济能力、愿资助者可在购房协议中加以注明,并经过公证证明该事实,这样有利于房屋产权将来的分配。如果不作记载,只能视为老人的产权,在老人逝世后只能按继承分配。《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五、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谁的吗

1、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房子不一定是谁的。

2、房地产登记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其中对购房者真正有意义的只有转移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六、有套自建房,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现在亲戚来霸占,该怎么做

一、亲戚强占房屋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强占房屋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七、经常看到拍卖房产,想问下律师怎么查法院拍卖的房产?

专业分析
首先,法院委托拍卖房地产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委托拍卖公司对相关房产进行强制拍卖。在拍卖前,法院会委托独立的专业评估机构对该房产价值做出评估,确定拍卖底价后,由拍卖公司具体负责拍卖过程。其次,一般都在各地的报纸或产权交易网站上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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