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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迁中什么时候收到评估报告才合法?
房屋拆迁中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后一年内收到评估报告就是合法的,如果超期说明政府征收部门存在违规操作。在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后,政府部门户尽快的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这是确定补偿标准的关键一步。
二、拆迁不合理怎样申请行政复议,有哪些相关规定
拆迁不合理怎样申请行政复议?
拆迁不合理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直接的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拆迁不满可以向有关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的行政复议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九条
三、如果拆迁不合理怎么举报,该如何规定的
直接收集证据到当地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是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的结果有任何不服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必须要在合法的程序之下才能依法的实施。
四、我村现在统一拆迁,可是我不想拆迁,我可不可以得到法律保护
一、拆迁是属于政策性事项,居民应当配合拆迁工作1.不同意拆迁,或者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是不能阻止拆迁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所以被拆迁人如果坚持不同意拆迁的话,政府行政部门会作出征收补偿公告,下一步就可以对相关房屋进行强拆处理,这种方法是不可以阻止拆迁的。
2.有效阻止拆迁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法律程序撤销征收决定。
对于被拆迁户不想拆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申请行政裁决。只有在政府行政部门宣布撤销该征收决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终止该拆迁行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到房屋拆迁之间是有一定的时间的,被拆迁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诉处理。
3.行政救济措施有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征收补偿决定后,并进行公告后,被拆迁人可在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相关情况进行重新认定。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五、个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什么时候请律师办理取保候审才有效
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1、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六、没有发布拆迁公告就拆迁,是不是不合适
1、政府没有发布拆迁公告进行拆迁其程序违法,你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2、房屋征收拆迁应当区分农村房屋征收和城镇房屋征收;
3、城镇房屋征收补偿应当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政府在征收拆迁时应当发布公告,并选定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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