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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残疾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金计算问题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与残疾赔偿金的关系,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是否影响残疾赔偿金的总额实践中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只要有伤残等级就得赔偿20年,因此得出的结论是一级伤残和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是一样的。其实,从条文含义就可以看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残疾赔偿金是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程度”或“等级”不同,残疾赔偿金也不同。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二、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残疾赔偿金是否可以,赔偿标准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不支持赔偿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残疾赔偿金不属于与物质损失,未列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三、刑事犯罪致残赔偿残疾赔偿金吗?
《民法典》第10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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