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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一至四级老工伤旧伤复发住院陪护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事故前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
2、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到达退休年龄后停发,改享养老保险待遇。
3、由单位继续按月继续缴纳各项保险,直至退休。注意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职工提出一次性赔偿的,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可以参照《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规定,上述三项费用变更为
1、残疾赔偿金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乘以残疾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和无经济来源)未成年人抚养十八岁,老人生活费计算20年,但不得超过80岁。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之后,用人单位是需要做出一定的赔偿的档案,这个赔偿是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来进行的,不同的商场等级所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不同的,也可以咨询律师。
二、工伤住院护理费是多少?工伤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您问的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如下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 ,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前提条件是“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具体是哪个级别,是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后)。确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执行,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公司负责。
2,如果员工要求的陪护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该员工停工留薪期中护理问题,“由所在单位负责”,可以理解为要么派员护理,要么支付护理费。
3,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的期间是停工留薪期。公司不负责此后所发生的护理费。公司在此期间支付护理费按什么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说明。我们认为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或者30%。”是比较适合的,不能以其爱人的误工费来计算。
4,对于实际操作,公司应从员工不能自理级别、住院天数、实际护理时间、其陪护人员的单位联系方式、其陪护人员的工资及缴税证明等角度进行审核。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三、工伤旧伤复发住院有护理费吗/工伤工伤护理费/工费护理/工损护理/旧伤护理/护理费
本人工资一般参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如果无法确定就参照当地社平工资。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费按照单位出公差伙食补贴的70%。护理费得有医院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如果由护工护理的出具护理费发票就行,如果由家属护理的出具家属的工资证明,如果以上两项都没有则护理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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