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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医疗纠纷调解理论与实践探究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符合医疗纠纷调解的几种情况"
适合调解的医疗纠纷1医疗纠纷索赔金额1万元(含)以上;
2医患双方自愿申请;
3在诉讼时效内;
4当事人与医疗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5有具体的调解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
不适合调解的医疗纠纷
1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
2法律、法规规定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不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
3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正在处理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二、"新医疗纠纷的调解和法律规定"
适合调解的医疗纠纷1医疗纠纷索赔金额1万元(含)以上;
2医患双方自愿申请;
3在诉讼时效内;
4当事人与医疗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5有具体的调解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
不适合调解的医疗纠纷
1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
2法律、法规规定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不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
3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正在处理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三、医疗纠纷诉讼程序如何完成?
仲裁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当事人申请。提出仲裁要求的医患一方应当在纠纷发生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即受理时效内)向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案件受理。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应通知被诉方,并组成仲裁庭。3案件审理。仲裁庭处理医疗纠纷应当先行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若调解不成功则不应久调不决,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4仲裁的执行。
四、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一种由政府机构或组织成立的组织,用于处理医疗纠纷。
专业分析1、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针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的人民调解组织;该组织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建立有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在调解过程中可以有效弥补患方医学知识不足;法律知识欠缺的局限,帮助医患双方更有效地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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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五、法院调解医疗纠纷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现在医患矛盾越来越突出了,我们可以听说各种奇葩的医患纠纷。对于医疗纠纷,为了减少时间的损耗,大家多会选择调解的方式,以尽快解决问题。那么,法院怎么调解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一起了解下具体的吧。医疗纠纷调解程序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受理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的调解申请,履行调解处理职责一、组织医疗纠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医患双方的意图。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三、必要时邀请相关医学、法律专家分析纠纷情况,并向纠纷双方公布专家意见。四、调解程序(一)、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二)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三)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四)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五、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六、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七、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八、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医疗纠纷处理方式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合同付款纠纷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法院怎么调解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的具体了。对于医疗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先通过调解,这样比较省时省力的,调解不下的话,再进行上诉也是可以的。文章告诉我们,大家在调解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程序来执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六、"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医疗事故需要搜寻哪些证据进行保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3、会诊记录,往往有专页单独记录,即治疗科室邀请本院或外院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的记录,记载名称不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条例》 第二十四条
七、"医疗事故纠纷的认定如何判断医疗事故?"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前提,也是划分医疗事故责任的标准,医疗事故纠纷如何认定呢?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下医疗事故纠纷认定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医疗事故纠纷怎么认定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
5、危害行为和危害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极易混淆,应当掌握有关知识加以区别。其次,怎么处理医疗纠纷。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个方法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三种方法各有利弊,由于医疗损害赔偿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医学、法学的很多专业,调解协商简便易行,但往往赔偿金额偏低。
八、"医疗损害纠纷诉讼程序及流程"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损害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递交书,交纳费,等待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2、受理审核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
3、通知应诉经过审核,认为该案属于自己管辖,就会通知被告应诉。
4、开庭审理受理后,审判人员会安排具体开庭时间。开庭后,原告、被告双方到庭,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陈述最后意见等。
5、委托鉴定如果在诉讼中需要对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或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申请人向递交鉴定申请书,申请委托相关的机构进行鉴定,然后向相关司法鉴定机构送交委托鉴定函和需要的相关资料,等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
6、裁判在调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各项证据进行认定,适用相关法律,作出裁判文书。
7、裁判文书的送达、上诉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后,任何一方不服,15日内都可以提起上诉,上诉至上级人民。如果双方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书生效。
8、二审上诉后,二审将组织开庭审理,并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依法判决,可能是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或者是发回重审;二审判决是终局判决,判决送达后生效;如果各方当事人仍不服,除非有符合申请再审的情况,否则不可以申请再审。
9、执行如果赔偿义务人未在判决生效后规定日期内支付款项,权利人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10、申诉程序对生效的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或者是在知道再审事项存在的规定期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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