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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发票丢失是否可以重开
⒈发票丢了一般是不可以重开的,因为涉及税收,一般不能重新开具应当在次日报告当地税务单位,并公开声明作废。
⒉发票丢了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增值税票丢失,复印存根联,交税务单位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单位后,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第二种是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
二、纸质发票能否重开?
纸质发票不能重开。有两种处理情况发票作废重开或开具红字发票。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三、普通增值税发票开错了可以重开吗
普通增值税发票开错了,可以重新开具。1、如果是当月开错,则需将发票收回,并进行作废;
2、如果是隔月发现开错,则需开具红字发票,再进行蓝字发票的开具,寄给购买方即可。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引用法规
[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四、发票开错了可以重新开吗?
发票开错了可以重新开,但是需要将错误的发票作废,否则就会涉嫌虚开发票。1、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中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述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五、发票是否可以重复开?
法律分析
发票不可以重复开。发票涉及税收,只能开具一次,一般不能重新开具,重新开具需要二次缴税,发票作废重开的除外,发票丢失的应在次日报告当地税务局,公开声明作废。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引用法规
[1]《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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