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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行政复议中诉讼地点的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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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八条
二、行政复议法受案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专业分析1、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应当按照《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以下受案范围进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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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三、行政复议中如何确定诉讼地点
专业分析
“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又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不服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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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八条
四、法定途径解决哪些纠纷?
1、如果有仲裁条款的民商案件,通过仲裁委仲裁进行;
2、如果是劳动争议案件,先进行劳动从事仲裁裁决;
3、其他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内的,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判决处理;
4、所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许可行为的通过行政复议(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复议的案件)或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5、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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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条例》 第十四条
五、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管辖范围。
一、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二、“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管辖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
三、如果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六、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一)性质分别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做法进行的审查,隶属行政做法的范畴,所有经过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而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做法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做法。(二)受理机关分别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做法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例如,对某县烟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可向该县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即市(或者地区)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而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三)受案范围分别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做法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有行政不当的案件。也就是说,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能够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能够申请行政复议的未必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另外,法律限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以后,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从而使某行政争议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而不能通过行政诉讼得以解决。(四)审查的力度分别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做法可否合法,还要审查其可否适当;而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行政做法的合法性而通常不审查其可否适当,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力度要大于行政诉讼。(五)审查依据分别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而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民族范围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和规章只作参照。(六)审理流程分别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而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的。相对而言,行政复议流程比较简便、灵敏。(七)审查范围分别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审查的范围限于原告请求范围;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要大于行政诉讼。
七、行政诉讼交警大队的要求及其行政诉讼状的写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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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哪个快并且方便?
有具体的行政做法,并告知不服的才可申请复议
九、工商、卫生、质检三家行政机关共同作出一个具体行政做法,该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25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的,作出具体行政做法的行政机关是被告。t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做法的,作出原具体行政做法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做法的,复议机关是被告。t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做法的,共有作出具体行政做法的行政机关是共有被告。t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做法,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做法,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t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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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法》 第25条
十、基层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法院的行政诉讼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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