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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法律暴力取证案件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四、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刑事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将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等;
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五、"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件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六、未确定嫌疑人案件的诉讼时效规定
嫌犯在逃,此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刑事追诉时效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注此处是指案发后一直没有被公安发现,如果公安已经介入调查,那么就不存在过诉讼时效一说。而且诉讼时效是针对民事案件而言的)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七、刑事被告人犯罪行为致物质损失,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人可以成为原告吗?
法律规定,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具体包括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作为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在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死亡,其诉讼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均归于消灭,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其民事权利又需要有人主张,因此,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专门规定其近亲属可以起诉。近亲属的范围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因此,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维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民事权益。
八、人民检察院审查刑事赔偿案件时应查明哪些事项,以便作出赔偿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条限定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诉讼的案件,必须查明(一)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世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二)犯罪事实、情节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可否正确;有不能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有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职责的认定可否恰当;(三)证据手续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可否随案移送;(四)证据可否确实、充足;(五)有无漏掉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职责的人;(六)可否隶属不应当追究刑事职责的;(七)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到损失的,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八)采取的强制措施可否适当;(九)侦查活动可否合法;(十)与犯罪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引用法规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第二百五十条
九、法律暴力取证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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