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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古田公租房购买时间
你好,公租房产权多少要看房子的性质,如果公租房是住宅的话,那么他就按照住宅的产权来算,住宅房屋的产权是70年。据相关规定土地是用作住宅的话,可以先租后售,但是出租期限也是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自公租房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届满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按核定的价格出售。拟将公租房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届满前1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宗旨是为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经济适用的房屋。需要强调的是公租房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而是不归个人所有的,公组房的价格一般价格比较便宜,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以上就是关于公租房多久可以买问题的解答,望采纳
二、公租房租多久才可入住,租房合同怎么写公租房租赁时间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公租房多久可以入住 的问题,摇号居民需要取得摇号资格,即符合申购条件的。组织摇号是为了申购居民公平选房。摇号后,号数排在前面的先选房。选房方式采取电脑点击方式,时间是3分钟,就像自选电话号码一样,用来确定你选择的房区房号和房型。由于在此之前给予申购人两个星期以上的看房时间,所以三分钟足够了。 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法律条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引用法规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三、唐家岭新城公租房何时能买?
以下就是公租房什么时候能买的回答,请参照。 拟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到期前1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
四、公租房住满5年了,能否买?
您好,关于“公租房住满5年了,能买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租房申请表提交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以上就是公租房住满5年还能买吗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法律条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引用法规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五、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住几年?
您好,就您公租房可以住几年的问题,做出如下解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 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第二十三条 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引用法规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4]《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5]《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6]《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7]《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8]《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9]《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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