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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1、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上级机关申诉或举报玩忽职守的部门或工作人员;
2、产生实际损失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构成犯罪的,可以向监督机关举报。
针对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在第九十五 条作了这样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行政职能部门的赔偿为国家赔偿,国家赔偿需要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是履行职责义务,且该行为给当事人或者企业造成了损害,发生了损害后果才能申请赔偿。
二、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怎么办,怎么办。
1、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五条
三、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怎么办
1、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用人单位不承担举证责任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职工及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或者自行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用人单位逾期未进行事故报告或者未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不能举证的,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用人单位不作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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