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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吗?
1.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动合同不同意倒签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二、劳动者主动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其主动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即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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