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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丢了怎么办,房产证怎么办
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房产证,房子丢了怎么办,房产证怎么办”的解答如下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1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2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3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包括a.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以上是关于如果房产证丢了怎么办的解答。
二、房产证办理困难,怎么办?房产证难办理怎么办?
以下是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的答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三、房产证丢失了该怎么办?
您好!关于“办理的房产证丢了怎么办?”的回复如下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1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2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3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包括a.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以上是关于如果房产证丢了怎么办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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