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供货合同范供货公司和客户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约定供货时间、金额、数量、质量条件、、交货地点、

供货合同范供货公司和客户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约定供货时间、金额、数量、质量条件、、交货地点、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2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供货合同范供货公司和客户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约定供货时间、金额、数量、质量条件、、交货地点、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个人与个人签订的供货合同是否有效?

你好,关于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2]《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对工程价款进行约定

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风险提示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三、承包经营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承包经营流程


1、准备阶段。发包方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a、选定承包形式。

2、招标投标阶段。招标投标一般分为三个阶段a、发布招标公告。

3)、订承包经营合同。选定中标人后,发包方立即应与中标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四、供货合同违约金约定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货合同范供货公司和客户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约定供货时间、金额、数量、质量条件、、交货地点、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合同订立法律知识

  • 吉林要约邀请表现分析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5-11-29 57次阅读
  • 托律师需要签合同吗?
    律师解答公司签合同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
    2025-11-29 2次阅读
  • 要约邀请与要约要怎样识别2023 要约邀请和要约应该怎么样识别2023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5-11-29 14次阅读
  • 要约邀请与要约区别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5-11-28 8次阅读
  • 辽宁要约邀请要约差别是什么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5-11-28 4次阅读
  • 河北要约邀请、要约差异是啥 河北要约要约邀请差异有什么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5-11-28 4次阅读
  • 要约邀请与要约区别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5-11-28 3次阅读
  • 合伙开公司合作协议书范?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5-11-28 3次阅读
  • 出租人能否要求解除合同有哪些相关规定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5-11-28 38次阅读
  • 浙江要怎样分别要约邀请与要约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5-11-28 8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合同订立律师
在线咨询
王诗元
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大连市-
在线咨询
魏宪合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在线咨询
刘东锋
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在线咨询
冉超
湖北尚卓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