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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开发商不办房产证,房子不给办理怎么办?
以下是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的答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二、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怎么办,”的解答如下现有法律的规定,办理产权证是购房者自己的责任。开发商只是承担必要的协助义务,即开发商必须提供自身掌握的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必须的材料,而且只有开发商办理了产权的初始登记,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产权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或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明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在导致房产证无法及时办出的原因中,可能还有是政府部门导致的,政府部门导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法条可以参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
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1《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第十八条
三、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房子是开发商
对于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房子是开发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以下是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的答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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