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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吗
房屋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租赁房屋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该约定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若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3《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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