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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劳动者学历造假被辞退,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1、不需要。
2、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作假,构成欺诈,单位因此而辞退员工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学历造如果是招聘条件之一,劳动者的行为就违反了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单位可以辞退,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二、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分情况确定1、劳动者无过错,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有过错,用人单位依法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
3、用人单位对辞退负有责任,如企业被吊销、注销等,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被辞退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被辞退可以要经济补偿。
有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8《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9《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10《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1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1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1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四、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吗
1.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动合同不同意倒签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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